♕ 公共設施:廚房、公用冰箱飲水機、寬頻上網、第四台有線頻道電視。
♕ 提供寬敞停車場地。
♕ 提供旅遊資訊及諮訊服務
♕ 匯款銀行:臺灣土地銀行
♕ 銀行分行:樹林分行
♕ 戶 名:高秀玲
♕ 代 號:005
♕ 帳 號:098005963630
♕ 訂房確認後,請於2日內預付房價50%訂金,逾期恕不保留客房,不便處請見諒。
♕ 匯款完成後,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金額、日期、房型...方便確認。
♕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謝謝您。
♕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請於7日前通知,可保留房間三個月,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 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交通因中斷,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
♕ 進房時間:當日下午 15:00 以後。
♕ 退房時間:隔日上午 11:00 以前。
♕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以便我們登記,在辦理登記的同時,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
♕ 為維護住宿環境,請勿在室內吸煙、請勿攜帶寵物。
♕ 為維護住宿環境,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夜間10點過後,請勿大聲喧嘩。
♕ 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敬請見諒。
♕ 延期住宿: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可辦理延期住宿,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 依據消保會規定 )
a.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可退回全部訂金。
b.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70% 的訂金。
c.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50% 的訂金
d.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40% 的訂金。
e.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30% 的訂金。
f.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20% 的訂金。
g.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不退回訂金。
※ 取消訂房: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視同取消訂房。
※ 住宿當日,如遇天災(颱風、地震),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