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的維瑜的家Villa,一樓皇宮奢華風裝潢與擺設,維瑜的家Villa戶外的整排落羽松絕美景致,100坪以上獨棟別墅,戶外烤肉歡聚,維瑜的家Villa無論是家庭旅遊,或是團體宜蘭住宿,維瑜的家Villa是您來宜蘭的度假民宿首選!
📍【入住須知】
懇請配合
♕ 入住時間:當日15:00pm-21:00pm(預計於20:30pm後入住請先電話告知)。
♕ 退房時間:翌日11:00am前。
♕ 配合政府法令及其他房客之權益 全面禁止抽菸(含電子煙),客房內(含浴室、前後陽台)全面禁煙、禁止嚼檳榔、禁止賭博、吸毒、嗑藥、酗酒、轟叭 等一切違法行徑,請自重,違者將報警處理。
♕ 非住宿訪客,酌收500元清潔費。
♕ 為維護住宿品質,請晚上10點後保持輕聲細語,互相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
♕ 如需加人請先告知。
♕ 我們提供的游泳池水,不建議14歲以下小朋友自行戲水,孩童戲水皆須家長陪同 ; 飲酒以及閃電雷雨請勿下水。若違反上述限制與規定肇生任何意外,恕本民宿無法負意外之責!
♕ 如您的旅行是有安排小朋友隨行,家長得負起完全的安全與意外之責任,必須限制與約束小朋友不得在室外與室內有追逐攀爬等危險行為,或大聲尖叫等影響其他房客之行為。
♕ 身體不適者(心臟病、高血壓、酒後、懷孕 等)使用民宿內設施(如浴缸)或泳池區, 請自我管理,本民宿恕無法負擔意外責任。
♕ 為防範火災,全面禁止天燈、煙火之施放。非客房配置之任何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是禁止使用的,以免發生危險。
♕ 民宿位置在鄉村田野裡,會有蚊蟲 等等自然生態,不要嚇到喔!
♕ 游泳池、戲水池 需穿著泳衣入池。
♕ 旅客若不當使用造成損害,除需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及損失外,亂丟垃圾、隨處嘔吐、便溺(非馬桶處),將另收取清潔費新台幣3000元。
📍【目前開放的設施】
♕ 游泳池 、戲水池| 使用時段 7:00~10:00 及 16:00~19:00
📍【使用須知】
♕ 卡拉OK:為了維持住房品質以及其他旅客的權益,卡拉OK最晚使用到晚上10:00pm
📍【泳池安全警示】
游泳池、戲水池為無人管理之館內附屬設施,入宿旅客使用本設施必須詳讀並遵守以下使用規則:
1、池邊不可以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傷。
2、水深有限,嚴禁跳水,以免傷害。
3、禁止戲水,不可將他人按入水中,以免嗆水、窒息。
4、若感涼意、寒意或發生抽筋現象,應及時上岸休息或求助他人。
5、14歲以下小朋友孩童與不擅游泳者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並監護所有安全責任下,才得以使用本泳池設施。
6、不會游泳者謹慎下水,若下水游泳,須由成年監護人陪同,並為其安全負責。
7、飲酒者請勿入池游泳。
8、勿將易碎品、飲料、食物(如玻璃器皿、陶瓷製品)帶入泳池。
9、除泳池固有設施和配置器材器具外,禁止帶入和使用外來器材、器具。
10、患有傳染性疾病、皮膚病、心臟病、心肌梗塞、氣喘、中風、呼吸疾病或孕婦年老體弱者,切勿入池。
11、泳池內嚴禁吐痰、便溺。
特別警示:發生傷亡 責任自負
💡民宿業者有權益更改以上內容
♕ 為維護旅客的居住隱私及環保考量,續住的房客,民宿不進房打掃,不提供更換備品、毛巾及浴巾,如需補充備品請主動告知
♕ 本民宿適用菸害防制法,室內(包含公共空間與房間)禁止吸煙
♕ 為維護住宿品質,屋內嚴禁轟趴、吸毒、嚼檳榔、酗酒、聚賭等違法性行為,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
♕ 若需使用廚房烹煮押金5000元(洗乾淨、垃圾分類完畢,退押金)。
♕ 押金退款方式:退房後兩小時等待房務人員確認東西無受損就會退款,退款方式已轉帳退到指定帳號。
♕ 請勿在房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並請隨手關燈及節約用水
♕ 請勿破壞屋內物品,退房時若經發現損壞或遺失,需照價賠償
♕ 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敬請見諒
♕ 請把民宿當成您自己的家一樣愛護,並期盼您常回來看我們
♕ 若有服務不周之處請告訴我們, 謝謝您的合作,祝旅途平安順心
♕ 匯款銀行:土地銀行
♕ 銀行分行:蘇澳分行
♕ 銀行戶名:曾宣瑜
♕ 銀行代碼:005
♕ 匯款帳號:053005342402
♕ 預約訂房 : 請於訂房確認後12小時內預付房價50%之訂金,逾期不保留,不便之處,請見諒!
♕ 預訂春節客房,請預付房價全額之訂金,謝謝您。
♕ 匯款完成後,煩請來電或簡訊告知,並註明:帳號後五碼、姓名、住宿日期、匯款金額,即完成訂房手續。
■ 延期住宿: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將可辦理退費(扣手續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天災延期: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各縣市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辦理延期住宿,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取消訂房:前十五天全額退費,十五天內依觀光局規定扣成數,當日恕不退訂。
■ 本民宿僅接受預訂與無限延期(請確認後再訂房)
■ 本民宿訂金之收取,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
A. 預定住宿日期前30日,取消訂房,訂金可退回100%訂金。
B. 預定住宿日期前20-30日,取消訂房,訂金可退回70%訂金
C. 預定住宿日期前10-20日,取消訂房,訂金可退回50%訂金
D. 預定住宿日期前5-10日,取消訂房,訂金可退回30%訂金
E. 預定住宿日期前1-5日,取消訂房,訂金不退回